当事人 |
冯杨,冯扬,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扬:本院受理原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冯杨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支付维权产生合理损失。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你在本案中的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司法中心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