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孙美芳,吴峰,吴园园,吴丹,吴腾腾,任清洁,苏玉环,李利平,杨勇,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勇,苏玉环:本院受理原告孙美芳、吴峰、吴园园、吴丹、吴腾腾诉被告任清洁、苏玉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李利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杨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青东第五法庭(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9078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