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姚亦鸣,龙涛,李耕,郗建民,张醒生, 百得康健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艾派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京健科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百得康健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姚亦鸣、龙涛、李耕、郗建民、张醒生、京健科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工业园区艾派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百得康健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姚亦鸣、龙涛、李耕、郗建民、张醒生、京健科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