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青岛合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戴向阳,李广晖,赵琪,戴雷,第三人-, 青岛麒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博汇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合泰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青岛鑫鸿茂施工工程有限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港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今朝经济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7)鲁02执37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青岛今朝经济有限公司、青岛港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合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戴向阳、李广晖、赵琪、戴雷、青岛博汇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麒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青岛今朝经济有限公司、青岛港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合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戴向阳、李广晖、赵琪、戴雷、青岛博汇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麒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2执378号,因你方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案外人青岛鑫鸿茂施工工程有限公司的《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领取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