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党琳,程涛,孙华, 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程涛、孙华: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诉党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503法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