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廖静瑜,何平川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524民初3287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平川:本院受理原告廖静瑜与被告何平川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524民初3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