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廖祖秋,周国强,陈金福,项光瓦,周文杰,周文耆, 南安福豪机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524民初193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文耆【住址福建省福鼎市桐山街道中山中路506号】:原告廖祖秋与被告周国强、陈金福、项光瓦、周文杰、周文耆、南安福豪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524民初19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4614元,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