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林洪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厦门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2)闽0203执503号,(2021)闽02民终7021号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厦门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林洪立与被执行人厦门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案号:(2022)闽0203执503号)】。因你方未履行(2021)闽02民终702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据此作出(2022)闽0203执50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厦门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应立即注销设立在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39号208单元的抵押登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案件执行通知书、执行案件告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
刊登日期 |
2022-0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