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柯米斯商贸有限公司 ,华坤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柯米斯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沪0110民初12749号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柯米斯实业有限公司,福建柯米斯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坤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柯米斯实业有限公司,被告福建柯米斯商贸有限公司,被告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上诉人华坤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就(2021)沪0110民初12749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状内容为:撤销原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