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蔡鲤泽,王月香, 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 ,东莞众明电力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4民初3号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东莞众明电力有限公司、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王月香: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被告蔡鲤泽、王月香、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众明电力有限公司、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