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黄石源船务有限公司,郭东泽,林亚查,郭东圣,林丽森, 泉州仁建安通集装箱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石狮德盈船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民初1214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泉州仁建安通集装箱有限公司、黄石源船务有限公司、石狮德盈船务有限公司、郭东泽、林亚查、郭东圣、林丽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被告泉州仁建安通集装箱有限公司、黄石源船务有限公司、石狮德盈船务有限公司、郭东泽、林亚查、郭东圣、林丽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民初1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