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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叶米包,第三人-, 广汇建设工程管理(徐州)有限公司福清大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连城县宣发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鑫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法院
内容
福清大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叶米包与被告福建鑫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福清大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连城县宣发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广汇建设工程管理(徐州)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6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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