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叶米包,第三人-, 广汇建设工程管理(徐州)有限公司 ,福清大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连城县宣发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鑫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清大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叶米包与被告福建鑫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福清大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连城县宣发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广汇建设工程管理(徐州)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6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