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赵波,颜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54民初991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案号(2021)渝0154民初9911号颜军(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本院受理原告赵波诉被告颜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本院定于2022年4月20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