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上海腾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昆山加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腾麒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
内容
上海腾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海腾麒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昆山加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午13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