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鹏,王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陕0116民初767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蒙(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王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陕0116民初7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引镇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