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山西广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安中盛超越建材有限公司 ,汇丰控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陕西三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陕西凯联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汇丰控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山西广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西安中盛超越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汇丰控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山西广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凯联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三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5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