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显现实业有限公司 ,温州十锦建材有限公司 ,河南巢蜂建筑装饰劳务有限公司 ,河南道濮建筑工程作业分包有限公司 ,上海申熙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南巢蜂建筑装饰劳务有限公司,上海显现实业有限公司,温州十锦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申熙实业有限公司诉河南巢蜂建筑装饰劳务有限公司,上海显现实业有限公司,温州十锦建材有限公司,河南道濮建筑工程作业分包有限公司,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