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第三人-孙有富公司,孙有富, 苏州装修宝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三六五装修宝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91民初9013号 |
案由 |
公司解散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装修宝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孙有富:原告安徽三六五装修宝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装修宝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孙有富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591民初90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