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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桂兰,胡志友,李珊珊,王士荣,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中心支公司包头市亿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德惠市麒行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0706民初6663号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桂兰、胡志友、李珊珊、王士荣:本院受理原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被告德惠市麒行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包头市亿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张桂兰、胡志友、李珊珊、王士荣、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706民初6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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