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浙江红叶园艺有限公司 ,重庆三鸿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朗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白帆建材经销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6民初30048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白帆建材经销部: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6民初30048号原告张家港保税区朗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三鸿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红叶园艺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白帆建材经销部票据追索权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三被告连带承担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240585.54元及该款自2021年7月1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计算。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购买保函的费用、保全费。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与30日内,逾期视为自行放弃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