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鸿文, 北京京盟汇康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同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内容
上海同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盟汇康医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鸿文诉被告上海同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盟汇康医药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审理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2-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