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扎西次仁,黄多元,西藏三羊牧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多元:本院受理原告扎西次仁诉被告西藏三羊牧业有限公司、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副本、追加被告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汇款金额300元整)。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