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湖北鑫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海南驭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鑫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4211821804146993):本院受理的原告海南驭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鑫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