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征亮,高立强,高立清,高立峰,高立官,第三人-, 福建汇通正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立强(住福建省福清市港头镇高东村南厝225-1号)、高立清(住福建省福清市港头镇高东村南厝225号)、高立峰(住福建省福清市港头镇高东村南厝225-1号)、高立官(住福建省福清市港头镇高东村南厝225-2号)、福建汇通正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环北路80号山海观花园A#楼1002单元): 本院受理原告王征亮与被告高立强、高立清、高立峰、高立官、第三人福建汇通正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高立强、高立清、高立峰、高立官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向福建汇通正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8日9时在本院龙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