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陈章照:本院受理原告陈章英与被告陈章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