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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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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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普荣,刘婷芳,付进志,刘冬文,邹纺华:本院受理传富置业(上海)有限公司诉邹明华,陈普荣,刘婷芳,付进志,刘冬文,陈欢荣,邹纺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3月21日15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