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伟、胡荣建:本院受理的原告蒋方诉被告张伟、胡荣建、宋存龙、江华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4月7日下午2时30分在本院42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