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法院 内容 曾艺娜:本院受理原告朱辉与你及黄萍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铜陵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