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行政案件执行
公告人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内容
海南国托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美源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彭林静诉被告海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海南国托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美源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行为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答辩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诉讼材料,逾期则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1-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