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方国珍:本院受理刘锦堂与方国珍、陈智群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304民初25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