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连城县礼富安百货店:本院受理深圳市樟林科技有限公司诉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连城县礼富安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参加诉讼,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