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翠萍,黄展生,张俏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翠萍、黄展生、张俏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支行诉被告张翠萍、黄展生、张俏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粤1303民初1594号案的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