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 内容 王华:本院受理原告张幼容与被告王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81民初1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畲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