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吴淑明:本院受理原告厦门豪享来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淑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闽05民初8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