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
内容
施孝波(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龙田镇新厝巷51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本院受理原告罗秋月与被告施孝波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罗秋月提交的民事上诉状副本,罗秋月的上诉请求为:1.依法撤销福清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闽0181民初7713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改判准予罗秋月与施孝波离婚;3.诉讼费由施孝波承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龙田人民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民事上诉状副本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刊登日期
2022-01-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