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内容 汤俊新:本院受理李迎春诉汤俊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