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内容 马永奎:本院受理(2021)藏0202民初1738号原告顾勇诉被告马永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4日下午17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