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法院 内容 林立新、黄裕伸:本院受理陈德根诉林立新、黄裕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