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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法院
内容
林立新、黄裕伸:本院受理陈德根诉林立新、黄裕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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