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江苏省人民医院 ,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 ,南京沐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技术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苏0192民初8679号原告北京儒展生化药物研究中心与被告南京沐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陶本清、林海云及第三人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