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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
内容
于文芬:本院受理原告张秀华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784民初3518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该案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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