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 内容 于文芬:本院受理原告张秀华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784民初3518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该案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