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内容 姚丹: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32401号原告刘青松与被告姚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13日9点30分在本院A楼第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未举证、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