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内容 宋海生、唐丽平、唐平军、陶存喜、涂文斌、汪亮、王传祥、王春雷、王美云、王学斌、王一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十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3日下午15时在上海市合肥路213号三楼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