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郑权伟:本院受理(2021)苏0312民初12798号原告刘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