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继承纠纷 公告人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邢健、邢金凤、王永华、朱国辉:本院受理原告王永怀、王永生、王永凤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经济开发区法庭(朝阳区永春社会福利中心)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