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仟奇针纺织有限公司、刘爱华:本院受理原告江苏聚福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1民初13830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常熟市仟奇针纺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334155.7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被告刘爱华对被告常熟市仟奇针纺织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中的货款334155.7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56元、保全费2270元,合计5426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