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顾志远,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581民初12583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顾志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诉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2021)苏0581民初12583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