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梁阳阳, 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14民初2511号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阳阳:原告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梁阳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14民初251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请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