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纳海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重庆市海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纳海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邓茂、北京麦锐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曹新雅、曹凯峰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渝01民初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