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国顺,李小平,毛勇军,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3民初13798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小平: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国顺与被告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李小平、毛勇军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203民初13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