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牟方林,云阳县新县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第三人-,彭泽明,汤良清, 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盈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云阳县司法局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彭泽明、汤良清:本院受理原告云阳县司法局诉被告牟方林、云阳县新县城建设管理委员会、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重庆市盈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彭泽明、汤良清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起诉请求:1、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占云阳县群益移民安置小区8号路至碧榕路梯道工程(二标段)梯间门市,将门市腾退给原告;2、赔偿原告损失75000.00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二○二二年三月九日上午9:00在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






